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(質檢總局)網站,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日發布“關于不直接處理與企業和產品有關的品牌選擇活動的通知”。
公告規定,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(第69號)主要職責設立機構和人員的規定的要求,國家質檢總局不再直接從事與企業和產品有關的品牌選擇活動。
9月17日,國家質檢總局(質檢總局)發布通知,決定從現在起停止所有食品生產企業取得的國家免檢產品資格,有關企業應立即停止與其國家免檢資格有關的宣傳活動,其生產的產品和包裝上的國家免檢標志將不再有效。
9月18日,國家質檢總局發布“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109號法令”,決定自頒布之日起廢止“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免檢管理辦法”(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9號法令)。